初中毕业20年后,一帮初中同学重聚。隔着20年的分别,当年那些青衫少年都已经年近不惑。觥筹交错中,众人你一句、我一句回忆当年在一起的美好时光。说着说着,不知道话题怎么就说到毕业前的聚会上各自慷慨激昂的理想,开始有人盘点究竟都有谁实现了梦想。 最先感慨的
男孩闭上了眼睛,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他慢慢地从一数到十,才将这口气缓缓地呼出,然后他伸展了一下两臂,他要感觉一下,体会一下,确信一下自己的力量。 富有弹力的运动服紧贴在他青春年少的身体上,凸显出每一块隆起的肌肉。这是个身子骨单薄的男孩,但就十四岁的年纪来
上大学那会儿,女生都爱扎堆儿,你三个一群,我五个一伙,一块儿上食堂吃饭,一块儿到图书馆晚自习,甚至闹起别扭来,也是拉帮结派的。 315是新组合的宿舍,一共六位姐妹。新学期刚开始,就明显地分成了两派:一派五个人,吴莎莎、谭芳、曾丽、刘思琦,还有我;另一派
一名男子给小朋友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:从前有个小男孩,他的父亲是个收入微薄的驯马师,只能勉强维持全家的生计和送儿子去上学。有一天,老师在课堂上要求学生们把自己的理想写下来。 晚上,小男孩写了一篇长达7页的作文,详细描述了自己的理想,还画了一幅画来表现自己
我读大四时,在一个穷苦的老人家里做义工。老人无儿无女,孤身一人,在学校提供需要帮助的人名单里,他列在首位,我第一个报了名。 每到周末下午两点,我准时来到老人的家。开始是想帮老人收拾一下家,洗洗衣服做做饭。但老人却只让我做一件事——剁肉。 因为中风,
我忧郁着,每天中午放学都不回家。忧郁的间隔,在教室前用课本把毽子当羽毛球打来打去,课本“砰砰”作响,声大得令人心惊。 我初上初二那年,班里好多同学中午都不回家。 我爱上诗,一遮遮的读: 我永生永世的爱恋 深入并且辽远 我故作忧郁,
我们三个快乐、开心地刺着一个个气球,最终刺破了那个一美分的气球,虽然它到来的有些晚,但仍然是值得期待的。 最近我参加了一个读者俱乐部,希望在那里能够了解到人们对我的第一部书《走在林荫道上》的反馈情况。 那天晚上,前来参加的读者和作家实在太多了
踏进山村的那一刻,她就后悔了,真是不该跟父亲赌气。一座又一座的山,好荒凉。大学毕业后,父亲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在城里给她找好了工作,可她就是不干,硬是要来山区教书。她是不想让父亲庇护自己,她想依靠自己,好好锻炼自己。 老校长把她接到学校,指着两间石头房子
我教过一个锦心绣口的学生,名叫杨莽,他特别善于驾驭汉语言文字。判他的作文时,我总声称自己“不舍卒读”——舍不得一口气读完,就像吃最可口的东西,忍不住要省着吃,细细品味并努力延长那美妙无比的滋味。 杨莽是这样描摹春天的:“春天,点亮了花朵,唤醒了蜂蝶,打
清一色学生装的校园里,一抹火红,跳动张扬的火红跃入你的眼帘,苍白的面颊涂着厚厚的腮红,火红的露脐吊带,火红的及膝短裙,还有一头乱乱的红头发,你做何感想?当这个外校的插班生出现在高三(1)班教室时,我们都张大形的嘴巴,忘记了呼吸,忘记了她看我们的眼神是多么的